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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西政法干警招录报考指南-考务安排

2013-07-13 16:43:39 字号: | | 【 打印 】

  一、关于考生报名信息更改

  考生报名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前,可自行在网上更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更改信息,考生可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向广西人事考试院提出申请,经核实,可更改两类报名信息:姓名中的错别字、居民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自治区政法机关同意,不得更改。

  二、关于办理减免或退还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1、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办理减免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报考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9月14日携带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广西人事考试院办理相关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如下: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农村特困大学生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验原件交复印件)。

  2、对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广西人事考试院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报名考试费。

  考务咨询电话︰0771-5505211

  咨询时间︰2012年8月8日至8月18日;8月20日至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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