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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贺州市市直企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2013-03-07 11:43:45 字号: | | 【 打印 】

  广西贺州市2013年度市直企事业单位面
  高校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引进人才力度,提高引进人才质量,切实改善我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部分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到我市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作。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w.org/)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范围
  此次招聘硕士以上研究生和紧缺专业本科生事业单位106人(事业单位48人,企业58人)。范围主要为全国院校全日制应往届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和本科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博士、硕士毕业留学生为主。以上均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组织安排。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学习成绩优良。符合招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3.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取得。
  三、招聘方式
  成立由组织、人事、编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的主要领导和业务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组,到华南、东北、西北和西南四个区域和广西南宁、桂林的高校进行现场招聘。
  根据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先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考试(只进行面试)、体检、考核。博士研究生应聘的,不参加考试,符合引进条件的直接进行体检、考核。企业单位引进人才由各单位根据需求自行确定,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此次招聘以现场报名为主,网上报名为辅。应聘人员根据《2013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以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投递个人求职简历。网上报名需将个人求职简历电子版发至相应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待用人单位资格初审合格后,通知到现场招聘点参加现场确认及面试。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3月14日17:00。
  2.现场招聘:2013年3月15日—24日,贺州市招聘工作组分别到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广西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开展现场招聘。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求职简历和就业推荐表到现场招聘点参与现场应聘。往届已就业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现场面试:按1:3以上比例进行现场差额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宣布。拟考核聘用人选由招聘工作组根据高校现场面试点相同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4.见习考核:4月底由各用人单位通知拟考核聘用人选到单位见习。见习期间,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体检、考核,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综合面试、体检和考核的情况讨论确定最终聘用人选。
  5.办理入编:6月—7月,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面试、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被聘用后不按时到聘用单位工作的,取消被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根据《贺州市关于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若干规定(试行)》(贺发〔2010〕20号)文件精神,市直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受国家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人才、省(部)级优秀专家以上(含省<部>级)高层次优秀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可享受30万的安居补贴以及每月800元的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享受省(部)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人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还可享受15万的安居补贴以及每月500元的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可享受3万元的安居补贴;携带高科技开发项目或高新技术成果等来我市落户创业的创新团队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由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3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企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与各企业面议确定。
  六、招聘纪律
  报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遵守引进纪律,诚信应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随时解聘。对在招聘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贺州市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4—5123955  5136503
  附件:1、2013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2、2013年贺州市企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3、2013年贺州市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工作行程表

  贺州市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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