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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2010年第三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2013-09-18 02:56:00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拟于2010年10月份第三次公开招聘17名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的素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共添,副组长:王雁威,成员:胡圣祯、朱建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圣祯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和用人单位抽调,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
三、招聘单位和职位、条件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广州市花都区2010年第三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2、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和年龄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非广州市常住户籍报考者(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穗府〔2003〕72号)。
报考者的年龄计算以2010年11月30日为界。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11月10日(星期三),咨询电话:020-36899084。
     2、报名地点:花都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二楼(花都区新华街花城路41号)。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2008、2009年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同时递交暂缓就业的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退还,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2)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名表》可在花都人事人才网http://rsj.huadu.gov.cn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
(3)由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报名,并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名单于2010年11月16日前在花都人事人才网公布。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1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点:花都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一楼(花都区新华街花城路41号)。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其中应聘副高级以上职称职位者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0日(星期六)下午。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公共理论知识,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笔试成绩调整拟招聘人数或进入面试人数。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于2010年11月23日下午在花都人事人才网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其中应聘副高级以上职称职位者的面试成绩为应聘者的综合总成绩。
(1)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2010年11月25日(星期四)。
(3)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1、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和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在校(单位)成绩和表现等,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花都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录用
确定聘用的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农业户口毕业生需办理农转非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这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2010年第三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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