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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统计普查中心选调1名参公人员公告

2013-09-17 14:57:34 字号: | | 【 打印 】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统计普查中心拟向全国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1名,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佛山市统计普查中心科员。


  二、选调人数


  1名。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统计学类、经济学类专业;全国计算机一级以上。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请符合要求的人员于2012年7月13日前将材料寄至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3号楼佛山市统计局办公室收(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者请提供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计算机等级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免冠红底大一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我局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体检按照公务员转任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通过被考核者原单位的组织鉴定、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环节进行。


  (五)转任:对拟选调人员考核合格后,报佛山市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王冬梅;联系电话:0757-83325177;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3号楼佛山市统计局;邮政编码:528000


  附件:《佛山市统计普查中心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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