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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业单位: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2013-07-05 16:00:02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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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合同制书记员:12名

2、合同制辅警:10名(8男2女)

二、招聘条件

(一)合同制书记员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每分钟中文录入80字以上,且正确率为90%以上;

5、身体健康。

(二)合同制辅警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

3、警校毕业生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4、男身高175厘米以上,女身高160厘米以上;

5、体能测试达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规定的及格标准;

6、身体健康。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9日—6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319室。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1份复印件);

(3)报考者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报名表上贴一张,另一张留存)。

4、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5、报考者现场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