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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业单位:茂名市2013年联合竞争选拔中小学校长公告

2013-07-04 00:12:27 字号: | | 【 打印 】
    广东人事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加入广东省事业单位QQ交流群120150338,第一时间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提高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第二次联合竞争选拔中小学校正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职位
    共55个(详见《茂名市2013年联合竞争选拔中小学校长职位表》)。
   (二)选拔范围
     1、人员范围: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公务员和中小学校等基础教育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2、地域范围:市直属学校职位面向全市选拔,县(市、区)学校职位面向本县(市、区)选拔。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茂名市直和各县(市、区)城区的中小学校及镇级中学的正副校长职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镇级小学的正副校长职位要求为专科以上学历。
    3、公务员参与竞争的,须有4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现任职务与报名职位同一层次或任下一层次职务3年以上。
    4、基础教育事业单位人员中,高中学校人员可参加高中、初中、小学职位的竞争;初中学校人员可参加初中、小学职位的竞争但不能参加高中职位的竞争;小学学校人员可参加小学职位的竞争但不能参加初中、高中职位的竞争。
    ①竞争副科级职位的,须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任正股级领导职务三年以上。
    ②竞争正股级职位的,须现任正股级领导职务或任副股级领导职务三年以上。
    ③竞争副股级职位的,须现任副股级领导职务。
    获得教育及教学相关学科硕士学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已聘任在十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师,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已聘任在十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现任学校中层职位(含正、副职)人员,均可参与中小学副校长职位竞争。
    5、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以上,身体健康。
    年龄、任职年限等时间截止至2013年5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选拔范围:①正在接受司法机构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提拔情形的。
    
二、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茂名日报》、茂名市人民政府网、茂名组工网和茂名教育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对这次联合竞争选拔的职位、报名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公告和宣传。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到所属市、县(市、区)教育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填报贴上个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的《茂名市2013年联合竞争选拔中小学校长报名表》(式样可在茂名组工网:http://swzzb.maoming.gov.cn或茂名教育信息网:http://mmjynet.com 下载,以下简称《报名表》)1式3份并提供电子文档(《报名表》以.doc格式,相片以.JPG格式并以XXX姓名命名文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任职证明材料及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地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
    县(市、区)教育局于报名时间截止后,将经初审符合资格条件人员的名册和《报名表》各一份及其电子文档报送茂名市教育局。茂名市教育局统一指导印发笔试通知书、准考证。经核实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参选资格。
    每个职位开考比例为1:5,经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员不足5人的职位暂不进行竞争选拔,报名人员可改报其它职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至7月5日
   (三)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确定面试人选和资格复审
    依照参加能力测试人选的成绩从高至低,每个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第3名成绩有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选。
    市教育局、县(市、区)委组织部和教育局负责对进入所辖学校职位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按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审核。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设面试题3道,每道题均限时5分钟作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历评价
    主要对人选学习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满分100分。
   (七)确定考察对象
     按能力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资历评价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人选综合成绩。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每个职位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八)组织考察
    市教育局和县(市、区)组织部、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组成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在公示和考察中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或在民主测评中优秀、称职两项票数之和达不到70%的,不再列为考察对象,按综合成绩进行递补考察。
   (九)确定任职人选
    根据考察、公示等情况,市教育局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票决确定任职人选,并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选拔职位均实行一年试用期,从任命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公选职位的,聘任四年。聘任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
   
三、其它事项
    本次联合竞争选拔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阳光运作,同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各个环节筛选结果将在茂名教育信息网上动态公布。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茂名市委组织部和茂名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具体事宜请联系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2278744。
 

附件1:茂名市2013年联合竞争选拔中小学校长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茂名市2013年联合竞争选拔中小学校长报名表.doc

 

 

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
茂名市教育局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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