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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考录公务员调剂录用资格复审等事项通知

2013-08-17 08:09:22 字号: | | 【 打印 】

江门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空缺职位调剂录用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就2012年县级以上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空缺职位调剂录用报名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mkszx.com)所公布的资格复审对象(附件)。


  报考我市职位但未列入资格复审对象的其他考生,也可对照进入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做好递补准备,并注意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2年11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三、资格复审的地点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幸福新村办公楼1楼服务大厅(江门市幸福路20-22号)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资料


  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户主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单位或所属公安机关公章和本人内页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入围的考生中相应递补面试对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工作须于11月24日下午16:30前完成。


  五、资格复审的其他要求


  (一)考生本人持以上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相应的报考单位复审处参加资格复审。


  (二)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广东省2012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诺书》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违背承诺的,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或辞退,并在其后3年内不得再报考广东省公务员。


  (三)考生本人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复审合格的考生在审核处领取《广东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空缺职位调剂录用面试准考证》,并在审核名册表上签名确认。


  六、面试


  我市普通职位的面试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下午,在广州市设置考场。


  以上通知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333394、3873700。


  附件:江门市2012年县级以上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空缺职位调剂录用资格复审对象信息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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