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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遴选社区监察站站长公告

2021-02-03 13:28:15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广东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遴选社区监察站站长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 2月3日(星期三)17:00时至2021年 2月9日(星期二 )16:00时止。笔试主要测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文字写作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广东事业单位课程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广东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遴选社区监察站站长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云埔街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广州市街(镇)现有优秀合同聘用人员、社区居委专职人员,和区级以上机关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优秀合同聘用人员中公开遴选社区监察站站长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社区监察站站长2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z.gov.cn/)、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网(http://www.hp.gov.cn/)查阅具体的招考事项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广州市街(镇)现有优秀合同聘用人员、社区居委专职人员,须在街(镇)工作或担任社区居委专职人员5年以上(含5年),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经历视同为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区级及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合同聘用人员或区级及以上机关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合同聘用人员,须具备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2018年1月1日以前在检察机关从事反贪反渎的工作经历视同为监察工作经历);(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计算时间至2021年2月28日)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由相应街(镇)一级或镇(街)具体用人部门科室、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
 
  (4)广州市户籍;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7)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8)身体健康;
 
  (9)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10)持有C1及以上驾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操作。报名时间为:2021年 2月3日(星期三)17:00时至2021年 2月9日(星期二 )16:00时止。提交报名申请之前要先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按提示进行报名,准确齐全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报考人员妥善保管本人的报名账号信息,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同时具备遴选条件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考。
 
  2.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上传扫描件)进行初审。
 
  参加遴选需提供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及考生本人页面)扫描件;2.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4.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社区居委专职人员、合同聘用人员须在街(镇)、社区(村)工作5年以上;区级及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合同聘用人员或区级及以上机关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合同聘用人员,须具备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2018年1月1日以前在检察机关从事反贪反渎的工作经历视同为监察工作经历);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计算时间至2021年2月28日,由相应街(镇)一级或街(镇)具体用人部门科室、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考生可于2021年3 月 2 日(星期二 )至 3 月 5 日(星期五 )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等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文字写作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后在报名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核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由黄埔区云埔街纪工委具体组织实施,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可开展面谈,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工作期间表现。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否则后果自负。参加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原件)。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资格复审通过后通知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如果考生总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予以确认。如条件仍相同,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黄埔区云埔街纪工委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人选开展综合考察,到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z.gov.cn/)、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7天。
 
  (七)录用
 
  考察录用结果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和管理
 
  拟录用的社区监察站站长与云埔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社区监察站站长参照黄埔区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正职待遇计发薪酬,按照考核情况发放一定额度的绩效奖金,并按有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五、其他
 
  本次公开遴选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公开遴选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告知。
 
  应考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蓝码或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考前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 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遴选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2026767;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