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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2018-08-10 09:35:22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已公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实我局党务工作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共若干人,具体岗位职责、条件及薪酬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党员证明(党员证、党费证等可用于证明党员身份的书面材料)、党务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扫描件及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于2018年8月24日(星期五)前发至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邮箱hzzhujianshui@163.com ,合则约见。邮件标题请标注“姓名+应聘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党建工作指导员”,标示不清楚或标示错误的,不予接收。若报名人数不足拟招聘岗位人数的,视实际情况予以延期。
  (二)笔试、面试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它
  咨询电话:34150055、89885695(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本公告由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2018年8月9日
  附件1: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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