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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招录5人公告

2017-02-14 10:00:38 字号: | | 【 打印 】
  广东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招录5人公告发布。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一楼委托推荐窗口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2月10日至19日(报名时间截至19日零时)。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招录公告
  职位一:户政中心户籍岗位辅警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户籍岗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户籍岗位辅警5名,主要从事户籍岗位辅助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本职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具有较好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熟悉电脑基本操作,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打字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5、有违法生育(含违法收养)子女记录的;
  6.其他公安机关认为不合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一楼委托推荐窗口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10日至19日(报名时间截至19日零时)。
  3.报名材料:填写《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户口本、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所有原件带齐备查收),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上交的有关证明材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由户政中心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上机操作测试
  户政中心于2月25日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到户政中心进行上机操作测试,主要考察电脑基本操作、应用办公软件使用和打字速度等。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面试
  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选取前10名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主要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通知前5名人员到珠海市人民医院进行体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户政中心组织实施。
  (六)公示
  公示。根据报考人员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网、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
  (一)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由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待遇为实收1800元/人月(五险由聘用单位统一缴纳,无住房公积金)。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职位二:户政中心户籍档案数字化驻场运维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市公安局科技研究所向社会公开招聘户籍档案数字化驻场运维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户籍档案数字化驻场运维人员1名。
  二、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自愿从事户籍档案数字化驻场运维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本职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保密意识强。
  (二)具有较好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熟悉windows各版本、IIS、MS Office、.Net、SQL等计算机技术,有Oracle、Weblogic开发经验或有数据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日常遇紧急故障需出外勤(一般在本市内)处理,特殊情况需要在节假日或晚上加班。
  (五) 珠海本地户口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5、有违法生育(含违法收养)子女记录的;
  6.其他公安机关认为不合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一楼委托推荐窗口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 2月 10日至 19日(报名时间截至 19日零时)。
  3.报名材料:填写《招聘户籍档案数字化驻场运维人员登记表》(见附件),户口本、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所有原件带齐备查收),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上交的有关证明材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由户政中心和公安科研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笔试及上机操作测试
  户政中心和公安科研所于 2月25日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到公安科研所进行笔试(100分满分)及上机操作测试(50分满分),主要测试“应聘条件”第(三)项相关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面试
  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选取前3名报考人员进行面试(100分满分),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主要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察。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通知前2名人员到珠海市人民医院进行体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户政中心组织实施。
  (六)公示
  公示。根据报考人员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网、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
  1.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由市公安局公安科技研究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日常工作由户政中心安排。本次聘用人员待遇:月薪实收5000元,五险一金由聘用单位和个人(单位代扣)按规定缴纳,年底有绩效考核奖。
  2.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八)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和市公安局公安科研所全程监督。监督或投诉电话:8642235。
  附件:《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招聘户籍档案数字化驻场运维人员登记表
  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户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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