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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市黄埔区招聘484名“村改居”社区治安联防队员公告

2016-12-06 08:30:07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广州市黄埔区招聘484名“村改居”社区治安联防队员公告发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3日上午9:00至2016年12月6日下午24:00止,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12:00至2016年12月10日24:00。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12 月11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笔试内容:试题以职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为辅。不指定考试用书及参考材料。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部分考生可参考最新版的2016年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习用书复习备考
  2016年广州市黄埔区招聘“村改居”社区治安联防队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黄埔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治安联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职位:“村改居”社区治安联防队员。
  (二)招聘人数:职位数职位数共484人,其中男 380人,女 104人。各街道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各街道招聘“村改居”治安联防队员名额分配表)
  (三)工作职责:按照社区治安联防要求,在街道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的领导下,执行社区治安联防和维稳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及政治考核后择优录用。
  三、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基本条件、报考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中国公民(含2016年应届生及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衷社会治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区治安联防工作。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报名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要求:男,18至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后—1998年12月1日前出生);女,18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后—1998年12月1日前出生)。
  (三)任职条件
  1.身体要求: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0.6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2.其他要求:没有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疾病及其他限制。
  (四)不接受以下人员报名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的。
  5.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3日上午9:00至2016年12月6日下午24:00止,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6年12 月8 日12:00至2016年12 月10日24:00,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前确定要报考的街道和社区名称。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如个别社区报考人数不足将按以下原则进行调节:
  (1)以考生自愿接受调节为原则;
  (2)以相邻社区之间调节为原则;
  (3)从报考其他社区职位的富余人员中调节到报考人数不足的社区;
  (4)按报名时间的先后倒顺序进行调节。
  4.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5.打印准考证。系统初审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12 月8 日12:00至2016年12 月10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应聘者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应聘职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符或虚假材料及因本人原因不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占50%。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12 月11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试题以职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为辅。不指定考试用书及参考材料。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内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4.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并按2: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
  5.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6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各街道负责)
  通过笔试并入围面试名单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该项工作由各街道负责。入围资格复审的名单在原报名网站(http://www.qgsydw.com)公布。具体安排如下:
  1.复审时间:2016年12 月22 日、23日上午9:00至17:30。
  2.复审地点:见原报名网站公告。
  3.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⑴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计划生育证明等,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⑵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3张。
  ⑶《黄埔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村改居”社区治安联防队伍报名登记表》一份(详见附件2,考生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并填写)。
  4.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5.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6.未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各街道负责)
  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占50%。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候考点进行签到和抽签。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点或未经现场负责人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1.面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12 月27 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包括个人特征与拟任岗位匹配性、时事政治、政治理论和有关的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适应工作的基本素质,个人素质等。
  3.面试当天根据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每人面试时间为5分钟。每名考生面试完成后现场出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考试总成绩及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在原报名网站(http://www.qgsydw.com)公布。
  2.以街道为单位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入围名单。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一并进入体检。
  3.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或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1.体检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对拟招聘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2.考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付。
  (七)政治考核
  1.政治考核由聘用街道辖内派出所负责。政治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2.体检合格的考生作为政治考核人选,将由各街道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也可以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招聘公示
  1.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和政治审核合格的考生,以街道为单位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进入公示名单。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3. 招聘办对确定的招聘公示人选以公告形式在各街道办事处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递补。
  (九)招聘人选的确定
  公示期满后,各街道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但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统一报招聘办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十)签订劳动合同
  各街道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不得少于1个月。
  六、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每人每月3683元(含工资、“五险一金”等)的经费保障标准执行,参加五险,个人应缴部分由各街道代扣代缴。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本公告由黄埔区公开招聘“村改居”社区治安联防队伍招考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82484075
  广州市黄埔区辅警和联防队伍管理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