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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市外定点招聘教师120人公告

2016-10-25 13:38:28 字号: | | 【 打印 】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面向2017届应届毕业生市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120人公告已发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面向2017届应届毕业生市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120人公告
  为充实罗湖区师资队伍,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规定,罗湖区教育系统计划赴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4所师范类院校设置考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20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面向2017届应届毕业生市外定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要求的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研究生报考的,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签发时间确定为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时间。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本科学历不可以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本科生报考的,所学专业必须是所报岗位所列的本科专业;研究生报考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所列本科专业相对应。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报考者具有两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四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职位。
  4.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考生应取得《岗位表》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为35周岁(即1980年10月20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10月20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10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7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须提前下载并填写好《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面向2017届应届毕业生市外定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报名表》(附件3),按要求准备相关应聘材料,进行现场报考和资格初审。
  2.报考时间:
  长春考点:2016年10月31日(周一)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重庆考点:2016年10月31日(周一)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北京考点:2016年11月28日(周一)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西安考点:2016年11月28日(周一)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3.报考地点:
  长春考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原校史馆)
  多功能厅1
  重庆考点:西南大学北碚校区圆顶多功能厅
  北京考点:待定
  西安考点:待定
  报考地点如临时有变化,以考点就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1.时间、地点:与报考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初审方法
  考生报考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通过查阅资料、面谈、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预评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某岗位报考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6倍,则该岗位所有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事宜在深圳市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公告栏处公布,请入围面试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领取《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并根据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公告时间:
  长春考点:2016年11月1日(周二)上午10:30后;
  重庆考点:2016年11月1日(周二)上午10:30后;
  北京考点:2016年11月29日(周二)上午10:30后;
  西安考点:2016年11月29日(周二)上午10:30后;
  3.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交复印件(材料不齐的不接受报考)。
  (1)基本材料:报考表(需贴照片、提交原件)、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另,研究生报考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本科成绩单(在就读大学档案室原件复印,加盖相应印章)。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考生须提供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提供的报考者,需做出书面保证能在毕业后1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②留学归国人员(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取得学位证书)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③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④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和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罗湖区人力资源部门复审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考试
  (一)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官从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个人形象等方面综合评价考生的基本素养和潜质,并在评分表上给出分数。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如某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则该岗位所有面试人员都列为进入笔试人选。
  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书领取事宜在深圳市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公告栏处公布,请入围笔试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名单公告时间:
  长春考点:2016年11月4日(周五)上午10:30后;
  重庆考点:2016年11月4日(周五)上午10:30后;
  北京考点:2016年12月1日(周四)上午10:30后;
  西安考点:2016年12月1日(周四)上午10:30后;
  (二)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组织实施。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和罗湖区教育局统一划定。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类,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或拨打电话:0755-88100099咨询。深圳市考试院、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及罗湖区教育局不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2.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面试、笔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拟聘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笔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①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②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笔试的,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拟聘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选。
  笔试成绩及总成绩于笔试结束10天内在深圳市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公告栏处公布。
  四、考察、体检、公示
  (一)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由罗湖区教育局另行通知赴深圳体检。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组织,罗湖区教育局具体落实。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
  五、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10月20日。
  2.拟聘人员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5.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报到证统一到罗湖区人力资源局报到,由罗湖区教育局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6.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7.本公告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面向2017届应届毕业生市外定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zip
  附件2.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附件3.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面向2017届应届毕业生市外定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doc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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