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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面向全国公开招考选调2名公务员

2016-08-16 10:15:55 字号: | | 【 打印 】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面向全国公开招考选调2名公务员广东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深圳市委办公厅面向全国公开招考选调2名公务员。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8月16日至8月22日。笔试和面试地点设在深圳(时间、地点待定)。
  因工作需要,我厅面向全国公开招考选调2名公务员(详见下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人员需为中共正式党员。要求现职正科及以下,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委任制和聘任制身份公务员均可报考。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的,要求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和所在单位干部调配有关条件规定,通过选调后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务确定为科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8月16日至8月22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以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8号市委大院后楼113房,邮政编码:518006)。联系电话:88136243、88123127,联系人:杨先生、刘先生。不接受现场报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笔试和面试地点设在深圳(时间、地点待定)。未获得面试资格的,不另行通知。
  通过笔试、面试,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单位同意调出函,无法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
  查看: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面向全国公开招考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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