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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江门市委政法委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2015-11-20 14:36:08 字号: | | 【 打印 】
江门市委政法委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讯:根据《广东省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委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地点: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市政府大院19幢楼三楼19307室(市委政法委政治处)
  2、入围资格复审名单

遴选单位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成绩排名

江门市委政法委

科员

211303

222130100113

1

  3、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推荐报考的书面证明和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各一份,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报到地点
  报到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上午9:15.
  报到地点: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市政府大院19幢楼三楼(市委政法委小会议室)。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和体检对象。
  总成绩计算办法按照省遴选公告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持资格复审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二)考生本人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审核表上签名确认。
  (四)通过复审的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依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50-3276072,0750-3276071
  附件:
  江门市委政法委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依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候考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三、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四、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
  五、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通知书回执后离开考场。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六、考生面试后及时留意公布的入围体检对象名单,安排好自己的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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