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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潮州市初任公务员培训通知

2014-12-22 15:15:52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举办2014年度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举办2014年度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未参加初任培训的公务员和未参加岗前培训的军转干部。
  二、培训内容
  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通过培训,使学员初步掌握机关工作所必需的各种基本知识与技能,尽快适应机关的工作。同时利用本次全员培训的机会,兼顾组织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培训方式和时间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辅导、知识讲座、现场教学、团队活动、实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市直公务员初任培训委托市行政学院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为三周,自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1月6日,共15个学习日。
  四、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分《综合测试》和《公务员法》两场考试,采用开卷考试、独立完成的方式进行。考核合格者由市行政学院和各县区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出具成绩通知单,给予培训合格登记,并分别汇总上报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报名方法和报到时间
  (一)市直单位报名:
  ⒈报送报名表。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按要求填妥后于2014年12月11日前以单位名称为文件名,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市行政学院教务科电子信箱(dx3931911@126.com)。文档发送完毕,请致电行政学院教务科吴柳莹老师进行确认。(办公电话:3931990,手机:13553768830)
  填写报名表时,请在表格下方填上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工作联络和信息反馈。
  ⒊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科级单位由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二)市直单位参训人员报到时间:市直各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请于2014年12月15日上午8:30至9:00到市委党校东山宾馆大堂办理报到手续,并于9:30参加开班动员仪式。开班动员仪式和上课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报到时领取的《学员须知》。
  (三)各县区参训人员报名方法和开班时间地点由各县区确定。
  六、培训具体要求
  (一)公务员初任培训是一项法定的培训任务,是任职定级的必备条件。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公务员初任培训的组织工作,确保应训人员及时参加培训。
  (二)凡未参加初任培训的公务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觉参加培训,完成规定的必修课程并参加培训考核。
  (三)市行政学院及各县区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要按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有关报名工作并组织实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七、培训费用
  由市行政学院按市发改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按本通知的精神,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区范围内未参加初任培训的公务员和未参加岗前培训的军转干部的培训工作。如需委托市行政学院实施培训的,请直接与市行政学院联系。
  中共潮州市委组织部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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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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