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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张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9-05 00:00:07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计划为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张掖市人民医院、张掖市中医院、张掖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工作人员7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1. 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39名。研究生8人(病原生物学2人、预防医学1人、药理学1人、病理学2人、护理学2人);本科及以上30人(人体解剖学3人、医学影像学3人、口腔医学3人、临床医学13人<内科学3人、外科学5人、妇产科学2人、儿科学2人、五官科学1人>、康复治疗学2人、针灸推拿学1人、医学检验学2人、精神医学1人、中药学1人、临床药学或药学1人);专科及以上1人(医学影像技术)。


  2. 张掖市人民医院18人。博士研究生3人(眼科1人、神经外科1人、心内科1人) ; 硕士以上研究生15人(内科、外科、儿科、眼科、急救、老年病等专业13人、医学影像学2人)。


  3.张掖市中医院13人。研究生5人(骨科1人、内科学2人、耳鼻喉科学1人、眼科学1人);本科及以上6人(药学或中药学、中医学或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各2人);专科及以上2名(临床检验)。


  4.张掖中学公开招聘研究生1名(英语)。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对象不限生源;其他单位招聘对象为本科学历人员须为张掖市生源;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不限生源地,优先招聘张掖市生源毕业生。


  3. 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必备条件


  1. 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对象


  病原生物学、预防医学、药理学、病理学、护理学专业为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始学历须普通1、2本医学院校本科毕业),具有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人体解剖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五官科学>、康复治疗学、针灸推拿学、医学检验学、精神医学专业为全日制本科(普通1、2本院校)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优先。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为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放射技师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中药学、临床药学或药学专业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药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张掖市人民医院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往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985、211院校毕业生),具有相关层次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张掖市中医院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张掖中学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往届研究生(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专业本科毕业),具有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4日,上午8:3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张掖中学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其他单位报名地点为兰州大学体育馆。


  3.报考要求:报考时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应届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学业成绩、身份证、学生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张掖市人社局、卫生局、教育局现场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复审。对在招聘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人社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张掖市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


  (三)面试


  1.方式:本次招考按照公开招聘程序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招聘,择优提出拟招聘人选。面试考核组由学校教师,卫生(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确认。面试成绩按参加面试考官平均分进行计算。


  2.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


  3.面试时间:2012年3月25日。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经面试考评小组考核测评,认定某一招聘岗位没有合适人选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在校期间享受国家级奖学金一、二、三等奖的;被国家部委、省直厅局评为优秀大学生、优秀团学干部和三好学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依次替补。


  4.聘用管理


  正式聘用前,招聘相关部门、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档案、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正式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合格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经张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受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受聘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不得违约,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受聘人员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张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张掖市招考办负责,张掖市卫生局、教育局配合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整个招聘工作邀请张掖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察局)


  0936-8360106(张掖市人社局)


  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化  兵   13309368827


  张掖市人民医院联系人:      苏建文   13309361500


  张掖市中医医院联系人:      张中新   13993613886    李  靖 13830628989


  张掖中学联系人:            郑翠亭   13830621992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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