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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甘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细则

2013-08-18 08:07:26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中组部安排,2012年全省选聘2000名大学生村官,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其中,选聘120名大学生村官到非公有制企业担任大学生党群专干。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2009年及以后毕业的省内外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已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县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参加选聘。


  二、选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限;


  2.应届生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须持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在择业期内尚未就业且按规定已进行登记注册;


  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


  1.比照本地2012年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2.在村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在村任职满3年且年度考核称职,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由国家代为偿还;


  4.聘用期满、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推荐的,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组织的公务员招考。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在村任职满2年、聘用期满3年内且考核称职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到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8.期满留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9.户口可留在原户籍所在地,也可落户在任职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或乡镇;


  10.工作、生活补贴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中央财政人均每年补贴2万元,省级财政人均每年补贴0.5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对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


  11.非公企业大学生党群专干身份仍为大学生村官,享受大学生村官的政策待遇;以县级组织部门管理为主,县级非公企业工委配合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具体按照《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甘组通字〔2010〕62号)执行。


  四、选聘程序


  1.组织报名。2012年5月26日—31日在西北宾馆(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649号)嘉宾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须持有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受表彰证书(院系级以上)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同时填写《甘肃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可从www.gsz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或www.rst.gansu.gov.cn网站下载)。


  2.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及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核实。在历年选聘工作中因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在组织部门备案的,取消其报名资格。7月10日左右在甘肃组工网站(www.gszg.gov.cn下载中心栏目)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等有关事宜。


  3.考试聘用。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试,大学生村官考场单列。考试时间为:7月15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考试课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省委组织部将依据分配各市(州)名额和考试成绩确定拟选聘人员。尊重考生填报志愿,除甘南州外,其他市(州)之间不进行调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受表彰奖励(院系级以上)和回原籍任职的毕业生。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确定正式选聘人员。(特别声明,本次选聘考试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和辅导班)。


  4.体检和培训。市(州)党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选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递补人选排序依次递补。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于8月底将选聘人员分配至县(市、区)。9月中旬前,县(市、区)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选聘人员到村(非公有制企业)任职开展工作。


  五、组织领导


  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栏、公告栏,广泛宣传选聘工作有关政策,动员学生踊跃报名,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生动实践。


  联系电话:0931—4816262(报名期间用)


  13919046019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名额分配


  兰 州 市 9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30名


  嘉峪关市 20名


  金 昌 市 50名


  酒 泉 市 10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30名


  张 掖 市 100名


  武 威 市 14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30名


  白 银 市 130名


  天 水 市 160名


  平 凉 市 150名


  庆 阳 市 12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30名


  定 西 市 180名


  陇 南 市 280名


  甘 南 州 240名


  临 夏 州 2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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