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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2013年选拔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岗位工作通告

2013-07-11 11:16:30 字号: | | 【 打印 】

金昌市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岗位工作通告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2013年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67号)精神,现就金昌市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等岗位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我市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人员需求和报名情况分解下达名额。


  二、选拔条件和范围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岗位工作,且符合有关条件要求。


  (三)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金昌生源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2012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3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选拔岗位和专业要求


  (一)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


  1、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报考农村中小学文科和理科教师岗位必须为相关或相近专业;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必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及相关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为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专科(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


  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育主管部门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合格单)。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必须具备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为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工程技术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公共事业与服务类专业,对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


  (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必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包括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三)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必须为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


  (四)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必须为农业类专业。


  (五)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必须为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


  (六)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岗位不限专业。


  四、选拔办法


  金昌市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工作,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办法进行。


  五、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金昌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金昌市新华路70号,金昌市第三中学东侧)。


  3、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选拔由市考务办统一组织,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开展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市自考办负责考生的信息采集和汇总。其中,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按文科、理科、音体美、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分别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报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或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岗位,不能重复交叉报名,否则考试成绩按照无效处理。


  (2)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或派遣至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毕业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经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金昌生源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进行委托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已委托报名的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4)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非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主管部门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合格单)。


  (5)报名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考生应须填写《甘肃省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另外,考生还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


  (6)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在报名前因婚户籍落入我市的外地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我市参加报名,录取后应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


  (二)考试


  考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除笔试外还应参加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7月13日


  上午:0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下午:14:30—17: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等。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幼儿教育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农村中小学理科教师岗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理论)。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报考基层社会保障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基础知识。报考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群众文化基础知识、文化馆(站)服务与管理。


  (4)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7月8日至7月11日到金昌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金昌市新华路70号,金昌市第三中学东侧)领取准考证。


  2、面试


  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分配指标120%的比例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分别确定县、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组织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计分办法


  (1)报考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最终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3×70%+面试成绩×30%;


  (2)报考其他岗位考生最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三)初选


  按照县、区各岗位类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畜牧兽医、农业技术、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岗位)分配的指标,分项目按照最终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复核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最终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在同等条件下,首先优先选拔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由市考务办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四)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组织考生进行体检。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将按照该岗位最终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五)公示和审批


  根据考试最终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对入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核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对不影响录用的由市招考领导小组审核,报省考务办办理审批手续。


  六、政策措施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县、区教育、卫生、农牧、文化广播影视、旅游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工资标准按照省上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二)本次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和市旅游局等部门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机关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招考公告及相关信息请登录以下网址进行查询:


  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c.gansu.gov.cn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c.gansu.gov.cn


  政策咨询电话: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5)8212207


  金昌市教育局:(0935)8213295


  金昌市农牧局:(0935)8212221


  金昌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0935)8327733


  金昌市卫生局:(0935)8212176


  金昌市旅游局:(0935)8213594


  监督电话:


  金昌市纪委(监察局):(0935)8319822


  附件:


  1、甘肃省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


  2、甘肃省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


  3、甘肃省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工作资格审核表。


  金昌市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


  到基层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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