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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酒泉敦煌市民中心选聘导服工作人员公告

2019-06-12 10:55:33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酒泉敦煌市民中心选聘导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选聘5名导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报名地点:甘肃泰和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敦煌市西湖苑住宅小区5号楼商铺1-21#)。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公开选聘敦煌市民中心导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四办”改革工作,有效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市民中心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民中心导服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聘工作依法、公开、有序进行,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5名导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服务、导办帮办、进度跟踪以及自助设备导办等工作。
  二、选聘方式、期限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甘肃泰和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聘期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考核情况予以续聘。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奉献精神;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有窗口服务工作经历一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报考导服人员被录取后,仍可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考试);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普通话标准,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公告,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甘肃泰和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敦煌市西湖苑住宅小区5号楼商铺1-21#)
  咨询电话:13830154352、19993765111、0937-8855777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报名者需填写《敦煌市民中心2019年选聘导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一份(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并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蓝底);
  (3)有窗口服务工作经历的现场做出书面承诺,以备核查。
  (4)以上信息和材料应如实提交,凡查实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4.考务费:每人150元,在现场报名时收取。
  (二)资格审查。依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6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甘肃泰和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和政务服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综合排名,并在敦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结果。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面试。
  (五)考察和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出现空缺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组织考察与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剩余考察对象将纳入导服工作人员储备库,如有需要,按照排名直接从储备库中补充导服工作人员。
  由甘肃泰和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中发现应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定为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因酒驾、醉驾受过处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盗、吸毒、贩毒、传播淫秽物品、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5.在工作、学习中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6.参加邪教组织的;
  7.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名资格的;
  8.煽动、组织非正常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有其他严重问题,不适选聘的。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同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将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泰和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考核情况予以续聘。
  (二)待遇。试用期月工资标准按3365元执行(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标准为3665元(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工资。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确定,单位缴纳部分与个人缴纳部分自行负担。同时,由我公司免费定制工作服一套,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此公告解释权归甘肃省泰和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三)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瞒报、漏报、错报相关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过程中作弊及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四)选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用人单位通过平时工作情况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工作业绩进行考评,按月将考核情况反馈至甘肃泰和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绩效工资发放依据。年终或者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不合格者,启动解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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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敦煌市民中心2019年选聘导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