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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须知(第二批)

2019-04-12 08:46:09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甘肃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须知(第二批)已公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甘肃政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须知(第二批)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为4月13日至15日。
  4月13日上午8:30-下午17:00报到(行政楼7楼704)
  4月13日晚18:00—21:00专业课笔试(第三教学楼F101、F103)。
  4月14日综合素质考核、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4月15日上午体检。
  二、复试报到要求
  1.应届考生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体检用),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体检用)、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自考生还应出具XX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请将以上证件(除一寸照片外)按顺序复印到A4纸上交报到处。
  2.所有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政治审查表》,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一律不准予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填写;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应届生由就读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所在学院党委填写。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递交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县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民族成份证明"和单位委托培养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享受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交身份证、准考证、相关服务证、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我校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规模的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将适当扩大参加复试人数比例。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等。复试总成绩为200分。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题满分100分,考试科目按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科目进行。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由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综合素质两部分内容组成。综合素质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科研状况,社会工作情况和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素质,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的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7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20分钟。
  3.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为5—10分钟,内容为公共外语。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30分,其中,听力9分,口语21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1.成绩计算
  普通专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计算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权重A=0.5,复试成绩权重B=0.5。计算公式为: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初试成绩权重(A)+ 复试成绩总分(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2×复试成绩权重(B)。
  2.录取
  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加试成绩等两项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复试考试费
  复试考生应缴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每位考生应交纳复试报名费90元、体检费40元;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另交纳加试考试费用60元。
  六、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也可在资格审查时向研招办提交近期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信息公开和监督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将分别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甘肃政法学院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公开。咨询电话:0931—7601383、7602158。
  我校监察处为受理复试结果投诉/申诉的机构,投诉/申诉电话:0931-7601566。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八、学费及奖助标准
  1.学费。每生每年学费为8000元。
  2.助学金。录取考生均可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在职考生除外)、并可以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类评优评奖,享受相应的奖励。
  3.学业奖学金。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具体评定办法见甘肃政法学院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九、复试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日期报到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我校录取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学校成立甘肃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组,全程监督检查招生复试各环节工作,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其他
  1.考生可在火车站乘131路到培黎广场站下车,(或乘1路到西站)换乘快速公交(BRT)到甘肃政法学院站下车, 亦可从火车站乘坐出租车到校(30元左右)。乘坐高铁的考生到兰州西客站下车,再换乘BRT快速公交至甘肃政法学院站,亦可从兰州西客站乘坐出租车到校(15元左右)。乘坐飞机的考生可乘坐机场大巴到安宁区金牛街南口(亦可咨询机场大巴票务人员),然后步行至学校,亦可乘坐城际动车到兰州西客站,再换乘BRT快速公交至甘肃政法学院站下车。
  2.参加复试考生自行安排食宿,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用自理。
  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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