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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共定西市纪委机关选调干部15人公告

2017-07-19 09:11:4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中共定西市纪委机关选调干部15人公告已发布,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至7月31日(星期五),到指定地点报名。市直单位报名人员在市纪委报名(地址:市委市政府统办楼1001房间);各县区报名人员在各县区纪委报名(具体地址可向县区纪委咨询)。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中共定西市纪委机关公开选调干部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中共定西市纪委机关决定面向全市选调市纪委机关及市纪委派驻机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选调15名科级以下干部,其中:市纪委机关2名、市纪委派驻机构13名。不设具体职位,择优录取。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市、县区及以下公务员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7年6月30日),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相应的学位,熟悉以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等,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工商、税务、财政及其他党务、行政部门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者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至7月31日(星期五),到指定地点报名。市直单位报名人员在市纪委报名(地址:市委市政府统办楼1001房间);各县区报名人员在各县区纪委报名(具体地址可向县区纪委咨询)
  本人填写《定西市纪委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登记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携带相关材料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5张。
  2.资格审查。市纪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审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参加面试人员与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酌情减少选调计划。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需要组织加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和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差额确定选调干部体检、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1.5: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前,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2.考察。市纪委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洁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纪委机关。考察组要核查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六)公示、试用、调动与任职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对象,分别在市纪委机关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安排到市纪委机关有关部室及派驻机构工作试用半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3.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后由市纪委机关对选调试用人员进行测评,表现良好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4.任职。办理调动手续后,选调人员直接任职。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选调公告在《定西日报》、定西党建网(http://www.dxdjw.gov.cn)、定西市纪检监察网(http://www.dxjjw.gov.cn)、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xsrsj.gov.cn)刊登,报名表格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
  2.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联系及咨询电话:0932-8321951   8231782。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附件: 《定西市纪委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
  中共定西市纪委机关        中共定西市委组织部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