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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甘南州基层服务项目考试环境净化公告

2017-06-22 14:35:4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甘南州基层服务项目考试环境净化公告已发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关于净化2017年甘南州基层服务项目考试环境的公告
  2017年甘肃省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和甘肃省2017年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考试将于7月8日在全省同步进行。近期,根据群众举报和公安机关掌握的线索,有不法分子到我州散发虚假培训材料、兜售基层服务项目考试作弊器材。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将严厉打击组织参与作弊犯罪。为严肃考场纪律、净化考试环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裸考”
  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带。考试所需的文具(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由州招考办统一提供。考生严禁携带手机、耳机、计算器、手表、戒指、手链、项链、发卡、耳环、帽子、钥匙、眼镜盒、笔、橡皮擦、手提包、钱包、书、食物等物品。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公安民警将进行现场检查,若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严肃查处使用高科技设备作弊行为
  从6月20日起,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将对宾馆等场所进行集中清查和不定期抽查,重点排查外来人员,掌握排查流窜作案、团伙作案等情况。在考试期间州招考办将派出无线电信号监测干扰车,协同公安部门对各考点周围进行拉网式摸排清查。若有和不法分子勾结,购买考试作弊器材的,一经发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三、有关考试作弊入刑的法律规定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举报电话
  甘南州招考办设立举报电话,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进行检举。
  电话:0941-8212713
  甘南州基层服务项目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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