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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甘肃省嘉峪关市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7-06-09 09:40:16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甘肃省嘉峪关市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已发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甘肃省嘉峪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17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2017年度嘉峪关市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职位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共确定21名考生为面试初步人选(名单见附件)。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4014室)。
  联系电话:0937—6788971。
  二、审查资料
  资格复审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意见》(甘人社通〔2013〕516号)要求,考生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一)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的,凭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在录用环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原件信息与学校出具证明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已就业的考生,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介绍信中须有经办人员签名)。其中,现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提供的介绍信,需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其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内容包含本人身份证号、单位性质、本人身份、何时以何种方式进入该单位等内容。
  (五)毕业后派遣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已辞职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事宜
  (一)未按上述时间前来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下午18:00时。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报考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嘉峪关市考录办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四)在校毕业生无法前来进行资格审查的,可通过书面委托他人(委托书需要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代为办理资格复审事宜,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下载:嘉峪关2017年度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嘉峪关市公务员考录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