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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甘肃省张掖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

2016-07-08 14:17:34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甘肃省张掖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
  根据《2016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张掖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考录程序,共确定172名考生为体检对象(名单见附表),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6年7月13日(星期三)上午7:30前,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到张掖市公安局二楼东会议室报到。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长沙门以东市公安局办公楼
  咨询电话:0936—8360910、13993633008
  三、项目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1.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2.《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3. 报考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注:民乐县公安局100职位(法医)单侧裸眼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其余人民警察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四、有关事宜
  1.体检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当日早晨需空腹(不要吃饭,也不要喝水),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宜着宽松、休闲衣物,以方便各项检查,勿穿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
  3.体检费用(500元)由考生个人缴纳,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项目时,费用另行缴纳。
  4.考生在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统一管理,禁止亲友陪同,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考录资格。考生在体检现场拿出手机等通讯工具,无论任何理由,视为违纪行为,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5. 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采用其它方法检查。
  6. 经省考录办批准,同意将张掖市动物卫生监督所020职位成绩并列的2名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拜小强、兰莉梅),现予以公示,如在体检前无影响招录的问题,将与其他考生同时进行体检。
  附件:2016年度张掖市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名单(共172人)
  张掖市考录办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