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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福建省南平延平区城市管理综合、延平区乡镇执法大队招聘公告

2013-05-09 11:32:02 字号: | | 【 打印 】
南平市延平区公务员局
关于2013年延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和延平区乡镇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公务员局将于近期进行2013年延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乡镇执法大队(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计划招聘60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上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13年延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5月14日至1995年5月14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7、2013年5月14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3年应届毕业生,视同“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岗位招考范围若限在南平市或本区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其他要求:
  1、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
  2、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5、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5月14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zp.fjkl.gov.cn)进行报名、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人员于5月14日—5月23日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报名系统于5月23日17:30关闭。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岗位报名产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通过指定的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考生应在报名前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二)资格初审:初审工作将于5月14日—5月25日进行。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待报名结束后网络银行将自动退还报名费。
  (三)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10日至21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能参加笔试也不退还报名费。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开考比例:
  ——本科以上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大专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中专(高中)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3开考。
  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该职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同一岗位有招聘2人以上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数。
  2、科目和时间: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笔试范围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时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地点设在南平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4、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将为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予加分)、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加分。统一笔试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2013年6月23日至6月27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到延平区公务员局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有关具体事项将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公告栏上发布。
  5、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7月1日后登录南平市延平区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yprs.net/>)查询。
  6、划定成绩合格线: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南平市延平区公务员局划定,并在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形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
  2、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南平市延平区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南平市延平区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4、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南平市延平区公务员局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毕业(学位)证、准考证、报到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若招考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其它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由南平市延平区公务员局在面试2天前负责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在职位规定面试时间前2天如未接到面试电话通知应及时与南平市延平区公务员局联系。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经确认,在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笔面试成绩各占比例: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
  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前2天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人员在南平市延平区公务员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南平市延平区公务员局通知招聘单位报送人员相关的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人事关系由南平市延平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代理。
  被聘用人员应在南平市延平区公务员局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3、有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5、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考务费用。相关报考人员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低保证及复印件到考点主考室办理退还报名费手续。
  七、政策咨询
  1、南平市延平区公务员局调配股电话:0599-6161217
  2、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下载:
  2013年南平市延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平市延平区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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