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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漳州龙文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党群工作者公告

2020-12-04 10:41:29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年福建漳州龙文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党群工作者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13人。报名时间:12月7日至12月11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0年龙文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党群工作者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以及省委、市委有关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的通知》(漳委组通〔2020〕6号)、《关于做好龙文区党群工作者选聘工作的通知》(漳龙文委组〔2020〕58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漳龙委发〔2018〕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和一批党群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社区工作者和党群工作者选聘工作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目标,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选拔人才与储备人才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与报名条件
 
  (一)选聘岗位
 
  全区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60名,招聘党群工作者53名。(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较熟练操作电脑。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的)。
 
  4.具有漳州市户籍。
 
  5.参加福建省2020年度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或者参加2020年度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且未录用的考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热心基层服务岗位,有志于从事基层党建和服务群众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党纪、法律规定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选聘程序
 
  选聘通过向社会公布选聘计划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12月7日至12月11日上班时间
 
  2.报名要求:
 
  ①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镇、街道、开发区组织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详见附件1)。
 
  ②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2020年度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扫描件或网页截图)、福建省公务员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网页截图),或者2020年度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扫描件或网页截图)、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网页截图)。
 
  ③《龙文区社区工作者、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
 
  4.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龙文区社区工作者、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确定初步人选
 
  1.从参加2020年度福建省公务员考试且未录用人员中,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若第一轮选聘未招满,则从参加2020年度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且未录用人员中,以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缺口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如遇成绩相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聘用:⑴中共党员;⑵具有龙文区户籍。
 
  (三)体检
 
  1.体检工作由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由各镇(街道、开发区)统一征求派出所、卫健部门意见,并网上查询考核对象个人征信情况。
 
  2.在职报名者应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名、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含取消考核资格)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各镇(街道、开发区)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聘用合同书》。首轮聘用期为三年,社区工作者统筹安排到社区工作;党群工作者统筹安排到村(社区)、镇(街道、开发区)、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工作。如受聘的工作者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未到单位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均为3年。
 
  四、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参照龙文区现行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发放。
 
  (二)发展前景。对于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可推荐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优先推荐通过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
 
  五、考核评价
 
  每年根据工作职责内容,通过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由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对社区工作者、党群工作者负责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评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等重要依据。
 
  本公告由中共漳州市龙文区委组织部、龙文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各镇(街道、开发区)具体负责的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有关事宜,由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告知报考人员。
 
  附件:
 
  1.2020年龙文区社区工作者、党群工作者选聘职位表
 
  2.龙文区社区工作者、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中共漳州市龙文区委组织部
 
  漳 州 市 龙 文 区 民 政 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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