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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漳州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0-06-15 10:20:35 字号: | | 【 打印 】
  2020福建漳州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22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7:00笔试内容:侧重于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福建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福建漳州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22名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福建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漳州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度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计划遴选部分市级机关副科级领导职位3个、职级职位14个,公务员22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拟遴选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具体如下:
 
  1.漳州市市级以下(不含市级,下同)机关,中央及省、市级机关设在漳州市市级以下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漳州市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以下工作人员: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机关工作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曾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德才表现突出且年龄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以下两类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按照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有关规定,由省、设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以上人员报考本次遴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其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漳州市外机关(单位)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此次公开遴选考试。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有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下同)。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选调生应符合最低服务期限的规定要求。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6月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须现任乡科级副职职务;报考职级职位的,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级。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相同职务(职级)层次的职位。
 
  7.符合遴选职位招考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机关、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省属及设区市党委政府直属的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设区市级以上机关在县(市、区)以下的直属或派驻机构(如分局、工作站等); 执纪执法部门在一线工作岗位的,如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大队、中队等;曾作为各级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以及各类非在编人员,如聘用、劳务派遣等;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挂职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等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录用时职位明确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或对公务员工作地区、工作单位、单位机构层次等有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8.报名人员与所报考单位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任职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或所在机关约定(含录用职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必须按其要求或约定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服务年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人员:达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可以报名。其中2013年11月15日之后新录用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乡镇机关工作人员:2014年2月18日之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在录用的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央机关设在漳州市市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在所在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按国家和所在系统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人员如同时受到两个以上服务年限限制的,按时间长的服务年限执行。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登录漳州市公务员公开遴选网(lx.zzksbm.com,下同)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7:00。报名人员应如实规范填写个人信息,上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100KB以下的数码证件照)。报考者须用本人实名账号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替报名。
 
  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如该职位仅遴选1人,取消该遴选职位;如该职位遴选2人及以上,按相应比例减少计划遴选人数。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漳州市公务员公开遴选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网络在线提出申诉。申诉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8:00至6月22日上午12:00,报名人员可于申诉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漳州市公务员公开遴选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20年7月13日至7月24日自行到漳州市公务员公开遴选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提交合格照片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侧重于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7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3.笔试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具体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确定。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8月11日后登录漳州考试报名系统(www.zzksbm.com,下同)查看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各遴选机关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须于面试前2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由各遴选机关确认并及时报市公务员局备案。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可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推荐表》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可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内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经遴选机关资格复审后,除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或者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情形外,不得再以“报名资格不符”为由申请递补面试人选。对于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复审未通过或未按期参加复审的,同一遴选职位递补面试人选仅限两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0年9月上旬,地点设在漳州市芗城区。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漳州考试报名系统公布,并由各遴选机关负责通知面试人选。
 
  4.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公务员局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2.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遴选人数比例出现少于或等于1:1的情况时,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否则,该遴选职位取消。
 
  3.若2名以上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报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规定执行。各遴选机关根据参加遴选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职位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5:1。
 
  (二)考察合格对象的体检工作由各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三)因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没有考察对象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机关提出。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一)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各遴选机关党组(党委)根据参加遴选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从考察对象中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同步在漳州考试报名系统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由各遴选机关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
 
  (三)考生在报名后到办理公开遴选转任手续前,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各遴选机关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相关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转任职务(职级)按公开遴选对外公布的职位确定。
 
  (四)遴选人员须在新遴选机关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机关(单位)。
 
  七、咨询和监督
 
  (一)技术咨询:漳州考试报名系统首页“在线咨询”。服务时间为遴选期间正常上班时间。
 
  (二)职位咨询。可拨打《遴选职位表》中各遴选机关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服务时间同上。
 
  (三)监督电话: 2050281。服务时间同上。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漳州市公务员局和各遴选机关均不指定本次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漳州市公务员公开遴选网、漳州考试报名系统是漳州市公务员局和各遴选机关与报名人员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了解最新信息。
 
  (五)本公告由漳州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度漳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2.漳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点击下载)
  漳州市公务员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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