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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民政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11-29 10:01:57 字号: | | 【 打印 】
  2018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民政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办工作人员1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12月5日,报名地址:鼓楼区加洋路27号3楼民政办。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2018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民政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街道民政科事务,切实提高民政工作效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办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民政办工作人员1名(编外)。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文字基础;
  (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五)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认真努力,能适应工作需要;
  (六)应聘人员向招聘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可中止和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鼓楼区加洋路27号3楼民政办);
  (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六、周日、节假日皆可报名);
  (三)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专技证书复印件。
  四、考试及聘用原则
  考试以面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五、聘用公示
  经面试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予以录用。
  六、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为安泰街道编外合同制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首次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薪酬待遇按照最新颁发的《鼓楼区区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91-88596181
  安泰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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