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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州仓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2018-08-22 16:24:17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福州仓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24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经研究,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若干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一) 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聘用制录入员6名。
  (二) 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2、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熟悉电脑软件操作,打字速度应达60字/分钟以上;
  3、年龄在23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仓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报名、测试、面试、政审、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18年8月21日至24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仓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者须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一份、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测试、面试
  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并进行技能测试。经初步的资格审查,我院将根据测试结果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聘用
  经测试和面试合格后,我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由拟聘用人员自行到各大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同时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合格人员经我院研究确定后通知是否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人员薪资参照仓山区编外人员薪资标准执行。
  报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仓山区石边路3号)
  联系电话: 88265318 联系人:许先生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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