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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泉州市政府系统招考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复核工作通知

2017-06-05 14:28:3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泉州市政府系统招考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复核工作通知已发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度政府系统招考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7年度招考公务员面试即将开始,根据有关规定,在面试前,需对考生的面试资格进行复核,为方便各位考生,现将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时间
  泉州市政府系统面试前资格复核时间定于6月2日至6月7日期间进行,其中:
  非公安类职位:6月2日—6月7日(上班时间)
  公安类职位(集中审核):6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进入资格复核的考生名单
  详见《2017年度泉州市政府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核范围人员名单》。
  请进入资格复核范围的考生主动联系所报考单位(联系电话即笔试报名审核联系电话),沟通资格复核相关事项。
  三、资格复核所需证明材料(以下要求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核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提供,包括: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户口簿;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
  5.报考职位有要求各类职业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职业证书;
  6.报考职位有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相关党员材料;
  7.报考职位有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按报考指南中的要求提供对应材料;
  8.考生身份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应提供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的《关于同意在职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证明》,该表可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的“考录动态”栏里“关于我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面试等有关事项的说明”中第三点下载;
  9.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应在我市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亲自前往资格复核地点进行资格复核;考生本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带齐审核材料到达规定地点参加审核,且未说明原因的,视同其自动放弃审核资格,原则上取消其面试资格;确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事后应亲自前往招考单位当面说明原因,并递交书面申请,由招考单位报市人社局,待同意后另行安排审核时间。
  (二)要放弃面试复核资格的考生,应主动联系报考单位,并于6月7日17:30前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前往招考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各招考单位联系电话为笔试报名审核联系电话)。
  (三)请考生事先做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的注册工作,以便协助审核人员现场做好学历及学位的验证工作。
  (四)请考生务必按通知精神做好资格复核的准备工作,资格复核需本人亲自前往,不得委托他人代替。公安类考生的集中审核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出入。
  面试日程及名单将于2017年6月9日后在泉州人事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不迟于6月15日公布。届时,各位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确认面试时间及地点。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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