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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高速公路支队警务辅助中心招聘文职人员77人公告

2017-05-02 14:42:52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福建省高速公路支队警务辅助中心招聘文职人员77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2017年5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可参考2017年福建事业单位招聘复习教材备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福建省高速公路支队警务辅助中心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9个直属高速公路支队警务辅助中心于2011年设立,主要职责为:负责高速公路交警有关通信保障、计算机与信息网络维护、医务、翻译、行政等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7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所属高速公路支队警务辅助中心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岗位信息)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fj.122.gov.cn)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2017年5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20号交警总队办公楼一层大厅。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先提交个人书面承诺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治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6)报名费:按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每位应聘者须交纳80元报名费,在报名时以现金交纳。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未达3:1比例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治部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其中2017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治部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fj.122.gov.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20号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87099095
  E-mail:jjzdzzb@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公安厅政治部和交通警察总队政治部共同组织和实施。福建省公安厅机关纪委和交通警察总队纪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591-87093455(省公安厅机关纪委),0591-87099092(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监察室),0591-87094210(省公安厅人事处)。
  点击下载>>>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所属高速公路支队警务辅助中心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岗位信息.xlsx
  福建省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处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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