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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泉州市洛江区招聘公立学校教师67人通告

2015-03-21 14:49:08 字号: | | 【 打印 】
  摘要:2015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67名,本次招聘对象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5年3月30日8:00(系统开启)~4月5日17:30(系统关闭),笔试时间为4月26日。
  ——原文如下——
  2015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公立学校师资情况,经区政府同意并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2015年洛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67名,其中,中学教师3名、小学教师49名、幼儿园教师15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持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职位学科一致);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②洛江区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对象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4年3月15日至1997年3月15日期间出生)。若系报考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洛江区实验小学语文(在职)、数学(在职)岗位的福建省在职优秀小学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4年3月15日以后出生);若系报考洛江区万安中心幼儿园、双阳中心幼儿园幼儿教育(在职)岗位的福建省在职优秀幼儿教师,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7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师范类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5年3月15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
  此外,2015年3月15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15年7月31日)。
  三、报名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5年3月30日8:00(系统开启)~4月5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初审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
  (二)资格审查
  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由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报考者资格初审。应聘者可于资格初审期间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时候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打印)、身份证、户口簿(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未正式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公办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民办在职教师应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四、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向洛江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qzljjy.com/)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布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应聘者笔试成绩(百分制,加分后,下同)须达到60分合格线以上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聘用。
  (一)笔试(在总成绩的权重比40%)
  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
  4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全省统一笔试。5月16日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地点、考试大纲及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的相关公告、说明。
  在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同时相应减少招聘名额。面试人选的具体名单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在总成绩的权重比60%)
  以现场说课、问题答辩为主要形式。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事宜将提前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
  说课课题由评委组按不同学科拟定,并由考生现场抽题。考生用60分钟现场撰写说课稿后,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说课。说课后,考生必须对评委组根据说课情况、涉及职位的知识、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能力而提出的问题进行当场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报考中学信息技术(网络管理员)、小学信息技术(网络管理员)岗位者面试只需进行上机操作技能测试(现场制作网页、进行网络配置,并回答3个专业问题)。
  (三)补充招聘(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
  6月下旬,向社会发布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
  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月-8月,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出现2人及以上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按加试的笔试成绩排列。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核合格者, 经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洛江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一年)。根据考试总成绩,考生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应聘岗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按审批权限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在洛江区纪检监察部门、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监督电话:0595-22630066
  (四)考生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22633310
  附件:2015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情况表
  泉州市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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