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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院长招聘公告

2015-03-05 15:53:51 字号: | | 【 打印 】
  厦门大学诚聘法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院长公告
  厦门大学由着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政府“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校训,坚持“广纳群贤、人尽其才”的传统,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目前,学校正朝着“全面建成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跻身世界一流大学行列”的奋斗目标迈进。
  厦门大学法学院具有鲜明的学科建设特点和办学特色。学院现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1个法律专业硕士(JM)学位点。多年来,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法学学科评估中,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办学实力都位居全国法学院校前十之列。
  厦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的前身是南洋研究所。1956年由国家创办的南洋研究所,是我国最早设立的东南亚研究机构,也是我国最早的国际问题研究机构之一。目前,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拥有1个国家“211工程”建设子项目、1个国家“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学科;设有国际关系、侨务与外交两个系;设有苏氏(瑞福)东南亚研究中心、(中国)厦门大学马来西亚研究所两个校级研究机构。
  现面向海内外公开诚聘法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院长,热忱欢迎四海英才前来应聘。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不超过55周岁(计算至2015年3月1日)。
  2.符合《厦门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厦大委组〔2014〕127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3.应聘法学院院长:境外应聘者应为境外知名大学或着名科研机构的教授;国内应聘者应为一流大学法学院知名的教授,其中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优先予以考虑。
  应聘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院长:国外应聘者应为国外知名大学或着名科研机构的教授或终身副教授;国内应聘者为国内一流大学知名教授,其中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优先予以考虑。
  4.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在相应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有较高的学术声誉。
  5.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实施能力。
  6.具有宽广的胸怀和全局观念,为人正派,学风严谨,作风民主,品德良好。
  7.聘期内能够全职到校工作。
  三、岗位职责
  (一)法学院院长:
  1.负责法学院的全面行政工作,包括学院的学科建设、人事和行政等工作。
  2.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推进教学和课程体系改革,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3.带领学院在法学学科领域开展国际前沿研究,取得标志性成果;建设高水平的科研平台,积极推进成为国家级智库。
  4.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建设一支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师资队伍。
  5.加强并拓展与国际知名大学、学术组织或研究机构的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6.制定学院发展战略,创新管理理念,建立高水平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7.其他岗位职责在聘任合同中具体约定。
  (二)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院长:
  1.负责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的全面工作。
  2.组织教学和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3.带领学院在亚太国际关系、东南亚经济、中外关系史、华侨华人、侨务与外交等领域开展国际前沿研究,取得标志性成果;建设高水平的科研平台,积极推进成为国家级或部级科研机构。
  4.组织制定和实施学院队伍建设规划,引进和造就站在世界科学前沿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一批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重要影响的骨干人才,招聘和培养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建设一支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师资队伍。
  5.加强并拓展与国际知名大学、学术组织或研究机构的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6.创新管理理念,建立高水平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7.其他岗位职责在聘任合同中具体约定。
  四、聘期及待遇
  1.每个聘期一般为五年。
  2.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面议。
  3.按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规定享受住房、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工作和生活待遇。
  4.对工作和生活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具体面议。
  五、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厦门大学院长岗位申请表.doc。
  2.身份证件(护照)、最高学历(学位)和任职情况证书复印件。
  3.申请表中所列的主要代表性论文或着作有关复印件(全文及其刊载杂志的封面、封底、目录复印件,着作免全文),论文被收录以及他引情况的证明。
  4.申请表中所列的主要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应聘者认为必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于2015年4月5日前将应聘材料提交到厦门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厦门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61005
  传真:0592-2183984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592-2182259 E-mail: recruit@xmu.edu.cn
  人事处网址:http://rsc.xmu.edu.cn/
  厦门大学网址:http://www.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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