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常识辅导 > 法律 > 正文

2014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

2014-07-25 14:44:54 字号: | | 【 打印 】
  1.著作权自( ) 之日起产生,并受法律保护。
  A.作品创作完成
  B.向版权局提出申请
  C.办理版权登记
  D.经版权局核准登记并公告
  2.下列各项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
  B.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期为10年
  C.外观设计专利权可依法进行强制许可
  3.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 ) 。
  A.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
  B.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
  C.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
  D.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
  4.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 ) 。
  A.诚实信用原则
  B.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C.民事活动公平原则
  D.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5.蓝天市文化局和公安局在2006年一次联合执法中发现本市B区的楚天歌舞厅存在安全隐患,以共同名义对其给予2000元罚款,楚天歌舞厅不服,向B区人民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B区人民政府应该受理
  B.B区人民政府告之楚天歌舞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C.B区人民政府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10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之楚天歌舞厅
  D.B区人民政府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之楚天歌舞厅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w.org/)参考答案及解析】
  1.A 解析:此题测试著作权的生效时间问题。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只要作品创作完成,就依法享有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这是著作权区别于专利权、商标权的重要特征之一。因此此题选A。
  2.C 解析:此题测试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相关问题。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他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的专利性条件是新颖性、独创性和实用性。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其申请文件为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对外观设计的初审内容包括: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合法性审查、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审查。但并不进行真正的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从申请日起计算。强制许可是指专利局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实施专利的许可,有关申请人获得这项许可后,无需经专利权人同意即可实施其专利,从而形成对专利权的限制。强制许可只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而不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因此选项A、B、D都正确,选项C错误。因此此题选C。
  3.A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对一年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有:(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
  4.B 解析: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作主。这一原则也是由市民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遗嘱自由。
  5.D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对本法第12条、第13条、第14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第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综上,D正确。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精选练习27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