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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精选题(8)

2013-04-07 15:49:10 字号: | | 【 打印 】
  公务员考试十分注重对法律常识的考查,虽然近两年法律试题的题量有所变化,但仍然是考查重点之一。近年来,命题者更加注重对新法知识点的测查。基于这种命题趋势,考生在进行备考时,要提高复习的针对性:在掌握刑法、民法、行政法等传统法律考点的基础上着重关注新法。
  2013年4·13公务员联考即将来临,距离考试只有一个月的时间,考生如果再利用最后一个月的时间对常识部分进行全面而系统的复习有些得不偿失。在最后一个月里,考生可对常识部分考察重点难点进行针对性复习,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w.org/特发布一系列法律常识习题,供考生参考练习。   

  1.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法规“批准”生效的情形哪一个是错误的?
  A.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D.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2.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A.甲公司 B.丙 C.刘某 D.汽车运输公司
  3.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须报上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B.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准
  C.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D.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党委批准
  4.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得变更或撤销
  5.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下列哪一项所得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因福利彩票中奖所得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与分析:
  1.C【解析】省、直辖市权力机关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无需报批准,但不能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故C错误,选C.而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能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因此需报批准。依立法法第6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故A、B、D项正确。
  2.D【解析】本题考运输合同责任的承担。《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损失由刘某过失引起,即不存在法条所列免责事由;而刘某乃运输公司工作人员,非合同当事人,运输公司应为其行为对外负责。
  3.B【解析】A错误,依宪法第62条,法官法第11条,地方各级法院院长由本级人大选举和罢免,无须报批。B正确,依宪法第 62条,检察官法第12条,地方各级检察院院长由本级人大选举和罢免,但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C、D项错误,依宪法第62 条、第101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由本级人大选举和罢免,无须报批。
  4.C【解析】本题考效力待定合同。《合同法》第132条第1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获得追认或者取得处分权之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称为效力待定。
  5.C【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明文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表附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表附后)。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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