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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事业单位招聘122人 1日起报名

2013-08-13 16:07:06 字号: | | 【 打印 】

巫山县201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巫山县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12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巫山县2012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的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以下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4、具备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


  5、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巫山县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含特设岗位老师)不得报考巫山县教育事业单位。


  (一)报名时间


  1.巫山县艺术团


  2012年9月1日至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巫山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


  2012年9月1日至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巫山县教育事业单位


  2012年9月17日至9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1.报考巫山县艺术团


  报名地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办广东东路333号4楼巫山县文广新局办公室,外地考生可通过电话报名。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电话:023-57683990。


  2. 报考巫山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


  报名地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办净坛一路30号,巫山县卫生局人事科,外地考生可通过电话报名。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23-57689956。


  3. 报考巫山县教育事业单位


  报名地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办广东中路405号,巫山县教委人事科。联系人:訚老师,电话:023-57685507。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相关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电话报名者需提供相关证件传真件,领取准考证前提交证件原件验证,验证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方能开考。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特殊岗位和急需紧缺专业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则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领榷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笔试前一个工作日内在相应的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巫山县艺术团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分值100分。考试时间: 2012年9月1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巫山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分值各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3.巫山县教育事业单位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小学教师岗位考语文、数学和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师岗位考幼儿教育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分值各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2年9月2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二)面试


  1. 巫山县艺术团面试


  巫山县艺术团的面试与专业科目测试合并,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1)舞蹈专业:


  ①成品舞蹈或剧目片段(可自备演出服装),时间3分钟以内(30分);


  ②舞蹈基本功和技巧展示(40分);


  ③个人才艺展示(不限种类)(20分);


  ④专业知识(10分)。


  (2)声乐专业:


  ①自选歌曲2首(伴奏带自备)(40分);


  ②视唱练耳(30分);


  ③个人才艺展示(不限种类)(20分);


  ④专业知识(10分)。


  (3)音响专业:


  ①专业知识(30分);


  ②实际操作(70分)。


  (4)相关事项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在巫山县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文广新局共同组织实施,请专业人士担任评委。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按实际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的紧缺特殊岗位除外)。无法递减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需达到县艺术团其他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实行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评委对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2.巫山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实际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眩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县艺术团以外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眩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巫山县教育事业单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按实际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眩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县艺术团以外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眩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1.巫山县艺术团: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巫山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巫山县教育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所有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生。若最后一名拟聘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学历、职业(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并结合卫生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他条件进行复审。因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试成绩等有关事宜,通过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用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1.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报考巫山县艺术团和巫山县卫生事业单位的,按报考岗位由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教育事业单位村级小学教师全部安排到农村缺编村校或边远缺编小学任教,幼儿教师全部安排到乡镇幼儿园任教,聘用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被聘用考生在报考岗位中自行选定(具体岗位考试前公布)。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考生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考生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考生的工资福利待遇。经审批同意聘用在巫山县教育事业单位的人员,须在聘用之日起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将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凡聘用考生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5年。


  3.公开招聘的考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聘用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招考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巫山县2012年第三季度公开聘事业单位工作考生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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