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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务员考试无故弃考2年内不得重新报考

2013-07-29 16:16:20 字号: | | 【 打印 】

  重庆公务员考试无故弃考考生2年内不得重新报考


  我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出台,首次确定对不诚信报考者处罚力度


  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的考生,如无正当理由放弃,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昨日,市人社局发布消息,我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已出台,首次明确了对不诚信报考者的处罚力度。


  从工人农民中定向招录


  “为了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今年将继续强化面向一线招考。”市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国家一直要求更加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党政领导机关,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从2005年开始,我市每年都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录一批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而在2011年,我市也试点过从国企工人中定向招录到国资委工作。


  今年,我市要求部分区县、市级部门继续开展面向优秀工人、农民定向招录,改善公务员队伍的来源结构。并要求有条件的区县,应主要把招录计划放在乡镇(街道)等基层一线。


  同时,为解决艰苦、边远地区招人难问题,在安排招录计划时,要求黔江、石柱、秀山、酉阳、彭水等地应拿出本区县招考计划中20%以上的指标定向招录少数民族报考者。


  录用不报到5年内不得报考


  “今年我市首次确定了对不诚信报考者的处罚力度。”该负责人介绍,以往,对于报考考生,在被录用为公务员后,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才会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此次,则加大了处罚力度。


  在实施方案上明确规定:对于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的考生,如果无正当理由放弃,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试用期内主动申请放弃和考核不合格等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


  同时,我市还将严格控制面试比例。该负责人介绍,全市设置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3,也可根据职位招考指标的多少,具体在1:2、1:2.5和1:3之间选择设置。个别市级部门因招录人员名额少,确需适当扩大面试比例,也不得超过1:5,同时应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上半年招录报名3月启动


  “为了扩大选拔人才的范围,在招考职位的专业设置上,我们也尽量减少限制。”该负责人介绍,对此他们加强了对专业设置的管理。首先要求招考职位不应限制专业要求,要设置专业的,应设置学科门类或专业类,不设置具体专业。对一些职位因专业性特别强有专业要求的,应统一执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3年上半年修订)。


  同时,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学历证书的,可持辅修、第二学历专业的证书报考,从而尽量减少有关专业设置方面的矛盾和纠纷。


  据了解,今年我市公务员招考分为两次,上半年笔试时间在4月,下半年笔试时间在9月,今年上半年招考的简章发布和报名工作将于3月启动。

 

  重庆公务员考试大部分职位将取消专业限制

 

  重庆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2013年重庆公务员考试时间确定为4月和9月


  重庆2013上半年公务员考试报名3月启动


  重庆公务员录用无正当理由不报到5年内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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