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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2014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4-05-14 05:18:08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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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2014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快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顺利实现我县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目标,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共4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专业详见《奉节县2014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卫生事业;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考生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4年3月12日;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
4、服从安排,自愿在奉节服务五年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⑵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⑶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⑷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⑸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⑹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⑺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⑻现役军人;⑼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⑽与奉节县卫生局签订《重庆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者;⑾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⑿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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