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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13-06-05 16:59:32 字号: | | 【 打印 】

重庆市垫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垫江县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
重庆市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13年重庆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40684971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垫江县人才引进办法》(垫江委发〔2012〕17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本次面向全国公开引进“985”、“211”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紧缺人才9名(其中,特别紧缺专业,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本次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名。引进数额不受指标限制,凡符合条件者,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二、引进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引进对象、条件及范围
  (一)引进对象
  1.紧缺人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录取的全日制“985”、“211”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属高校(不含独立学院、二级学院)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 
  其中,特别紧缺专业,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高层次人才: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具有较高的创新创业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或丰富的管理经验,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取得人力社保专业机构评审或认证的工程类、会计类等紧缺专业全国注册执业资格。
  (二)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高层次人才年龄须在50周岁及以下;紧缺人才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3年5月24日。
  3﹒引进人员不受原户籍和工作体制限制。
  (三)引进范围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其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届全日制毕业生;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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