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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县2013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3-06-05 14:12:34 字号: | | 【 打印 】

梁平县2013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3年重庆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40684971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事业单位用人进人行为,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梁平县人力社保局审核,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27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名(其中教育系统33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要求详见《梁平县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1》)、《梁平县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1、2);
  (六)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
  (七)学历及专业要求:
  报考职员、专技(教师岗位除外)、工勤岗位的,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1》)。
  报考普通中学教师岗位的需要在2013年7月31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并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2》)。
  报考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需要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并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2》)。
  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需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艺体教育类专业中专学历且取得国民教育(除全日制外)专科幼儿教育、学前教育、艺体教育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幼儿教育、学前教育、艺体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2》)。
  (九)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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