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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3-06-04 15:52:33 字号: | | 【 打印 】

奉节县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3年重庆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40684971
 
为加强我县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300名,其中:高中(含中职)教师9名,初中教师17名,小学教师157名、幼儿教师80名,特殊学校教师3名。心理健康师10名、校医20名、档案管理员4名。招聘工作各程序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具体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奉节县2013年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
  (四)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心理健康、档案管理、校医除外);
  (六)学历(学位)、专业和其它条件要求详见《一览表》,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教师资格证;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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