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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3-05-11 09:18:25 字号: | | 【 打印 】
  重庆市巴南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为169名,其中,区教育系统78名,区卫生系统91名,具体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的范围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见附表)。
  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良好素质;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6.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教师岗位条件
  ⑴教师岗位需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英语教师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职教师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或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⑵除中职教师岗位外,其余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聘用报到时提供)。
  ⑶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⑷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2.卫生事业单位岗位条件见附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1日-5月2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
  1.教育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地点:巴南区教委组织人事科(巴南区鱼洞街道)。
  2.卫生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巴南区鱼洞新市街79号)。
  3.咨询电话:区教委:66227003;区卫生局:66246652;区人才交流中心:66291677、66291676,区人力社保局:66239580。
  (三)报名手续:
  1.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3.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区教育系统的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4.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其中,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放宽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到报名点退还报名考务费。
  5.考生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5月20日,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6月30日。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3年6月6日上班时间到报名点领取。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分岗位确定(具体科目及内容见附表)。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3年6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凡有一科考试成绩为无效成绩的,则不计算该考生笔试成绩。
  (二)面试
  1.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2.区教育系统教师以及重庆市护士学校教师的面试为教学能力考核,其中:文理科、护士学校教师岗位的教学能力考核为讲课;音乐、体育、美术、幼教教师和巴南职教中心专业教师岗位的教学能力考核分为讲课和本学科专业技能实作考核,讲课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实作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区卫生系统其余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30%+专业科目测试×3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及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在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时,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也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的有关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巴南区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凡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应聘本岗位参考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福利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2013年应届毕业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将毕业证书交招聘单位审核后方可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地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与考试、政审及聘用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南区教委、巴南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巴南区公开招聘2013年度教师报名推荐表.doc
  2. 2013年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3.2013年巴南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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