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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公告

2023-05-16 09:29:04 字号: | | 【 打印 】
   2023年重庆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58人,报名时间:详见公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1.面向2022年、2023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永川籍)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2.面向2022年、2023年毕业的我市为永川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全科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报考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8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2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其余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一览表》中对“专业”栏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专业类人才,毕业证书为“教育学”等未明确相应方向专业的,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且不接受委托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
 
  1.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永川籍岗位:
 
  2023年 5月 28日9:00-12:00
 
  2.永川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全科师范生岗位:
 
  2023年7月5日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
 
  1.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永川籍)岗位: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
 
  2.永川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全科师范生岗位:永川区教委1号楼313办公室。报名电话:023-49872524。
 
  (三)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报考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名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一)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专业能力和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二)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序号7、8岗位体检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高低为序,依次进行选岗,如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分高者优先。
 
  由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招聘的公费师范生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3年,在永川区教育系统学校工作满6年方能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永川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咨询电话:
 
  永川区教委:023-49872524;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023-49820319
 
  附件:
 
  1.重庆市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305/t20230515_11964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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