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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沙坪坝区面向基层服务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1-01-06 15:27:25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年沙坪坝区面向基层服务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计划招聘5人。报名时间:2021年1月7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二楼区人力社保局会议室(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沙坪坝区2020年面向基层服务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沙坪坝区内基层服务人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和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沙坪坝区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面向沙坪坝区优秀村(社区)干部、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
 
  1. 沙坪坝区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2. 沙坪坝区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简称在村挂职“本土人才”,下同)。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年限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岁,在1984年12月2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6)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7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二楼区人力社保局会议室(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7)。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于2021年1月8日,登录“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qspb.gov.cn/)—“政务公开”—“招考录用”专栏,查看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件前往领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4.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附件1中综合管理(管理9级)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1:1;综合管理(管理10级)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分别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测试,分值100分,考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月1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本次招聘附件1中综合管理(管理9级)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综合管理(管理10级)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二)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120分,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若有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qspb.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简章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予以备案,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本简章由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023-6536820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7:

  1. 沙坪坝区2020年面向基层服务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沙坪坝区公开招聘2020年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 村社区干部及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报名推荐表
 
  4. 学习工作经历事项
 
  5. 沙坪坝区2020年面向基层服务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6.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
 
  订)
 
  7. 报名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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