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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和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引进)简章

2019-06-21 15:13:06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和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引进)简章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78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6月27日9:00至6月29日18:00。笔试包含《综合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重庆事业单位课程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重庆市九龙坡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教育和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育和卫生人才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有关规定,经区委编委会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引进)教育事业工作人员178名(含高新区范围岗位73个)。其中:公招大学毕业生150名(含高新区范围岗位60个),引进优秀骨干教师28名(含高新区范围岗位13个)(详见附件1《九龙坡区2019年公开招聘(引进)教育事业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公开招聘(引进)卫生工作人员62名(含高新区范围岗位16个)。其中:公招大学毕业生15名(含高新区范围岗位1个)、实用人才27名(含高新区范围岗位8个),引进高层次、骨干人才20名(含高新区范围岗位7个)(详见附件2《九龙坡区2019年公开招聘(引进)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大学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岁,即1983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重庆市外生源地免费师范生执行教师厅〔2011〕1号“严格掌握跨省任教条件”规定,应符合跨省任教条件范围。
 
  2.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历学位)。中级、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取得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称号,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取得中级及以下职称者,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近五年内(即:2014年1月1日—2019年6月20日)获得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学科(即报考岗位学科)现场赛课或学科(即报考岗位学科)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学科(即报考岗位学科)现场赛课或学科(即报考岗位学科)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国家级直属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学科(即报考岗位学科)现场赛课或本学科(即报考岗位学科)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县级(县级市、直辖市所属的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命名名师及高考、中考命题专家,其中按县级(含县级市、直辖市所属的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条件报考的,需在近十年内(即:2009年1月1日—2019年6月20日)取得学科(即报考岗位学科)现场赛课县级现场赛课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条件特别优秀的,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大学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2016年至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大专学历毕业生。
 
  2.实用人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原则上需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初级或中级职称证、上岗证。
 
  3.优秀骨干卫生人才: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历学位),具备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中级、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专业较丰富临床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具有较扎实的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现状和发展动态较全面。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需在医学专业杂志(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到的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条件特别优秀的,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须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原则上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详见附件3)(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4.岗位设置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其工作经历须与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如:报考教师岗位,工作经历应当是教师岗位上的工作。
 
  5.报考教育事业单位除“财务”、“建筑”、“川剧”和“校医”岗不需要普通话等级证外,其余专技岗普通话等级须满足:语文岗位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须二级乙等及以上。已通过各级语委测试机构资格考试但暂未发证的,须由测试语委机构出具书面证明,并于报到之日提供认证原件复核。管理岗不需要普通话等级证。
 
  6.报考教育事业单位专技岗,在“岗位”、“专业”栏(见《岗位一览表》)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资料:如在“岗位”栏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由区县级及以上专业认定机构出具相应专业资格(等级)证书或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据相应证明(如:岗位需求栏为“小学体育(体育舞蹈或健美操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体育舞蹈”方向或“健美操”方向,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为准)为“体育”的,应由毕业院校或相关专业机构出具体现体育舞蹈或健美操专业学习方向证明或相应专业资格(等级)证书;如在“专业”栏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教育学类和临床医学类可依据具体专业方向报考,应出具相应证明(如:招聘岗位专业为“内科学”的,毕业证须为“临床医学(内科学)”或由毕业院校应依据所学临床医学出具内科专业学习方向的证明。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
 
  7.报考教育事业单位“财务”、“建筑”、“校医”和“档案管理”岗不需要教师资格证;“川剧”报考时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条件,聘用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原则上1年内需取得报考岗位层次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1年内未取得报考岗位层次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将进行岗位调整。其余专技岗教师资格证须满足:具有报考岗位层次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认定与《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相一致,其中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须在报考之日出具,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出具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或不符合聘用资格,不予以聘用。
 
  8.身体健康,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未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简章发布。招聘简章分别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www.cqjlp.gov.cn)、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官方网站、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或“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专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手续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按照各报考岗位(分单位、岗位)分别报名、参考、择优聘用。
 
  本次考试实行网络诚信报考制度,报名阶段不设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只对考生在网上提交的照片进行审查。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在指定报名系统按步骤如实提交报考相关信息,经审查合格后,考生再进行网上缴纳报名费并按简章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考生因不据实填报资格条件导致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后果自负。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招聘资格,个人相关信息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活动。
 
  2.报名程序
 
  (1)报名、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网上报名:2019年6月27日9:00至6月29日18:00;报名期间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请于报名期间登陆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www.cqjlp.gov.cn)或“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查询;
 
  在线缴费:审核通过至2019年6月30日12:00;
 
  报名网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83.230.36.223:82/wsbm/webregister/index.aspx)。准考证打印:2019年7月3日9:00起至7月4日18:00。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报考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高清电子登记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发生错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2)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招考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电子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缴费提示,考生需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50元/科)。缴纳报名费后,务必于规定时间登录重庆市九龙坡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4.各岗位最终报名情况、通过审核情况、缴费完成情况一览表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www.cqjlp.gov.cn)或“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1.开考比例
 
  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才类别为大学毕业生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人才类别为骨干教师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2。
 
  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才类别为大学毕业生、实用人才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中梁山以西的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或紧缺岗位〈如医学影像(学)、儿科学、妇产科学、医学检验、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等专业〉开考比例放宽到1:2);人才类别为考核招聘人员或者骨干人才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2。
 
  以上凡是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指标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若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不能开考的,将通知考生并退还报名费。
 
  2.笔试
 
  (1)公开招聘人员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每科分值为100分。报考大学毕业生、实用人才、骨干人才岗位均需参加笔试,分为科目1和科目2,具体如下:
 
  ①大学毕业生岗位(除国际象棋岗位外)、实用人才岗位:科目1、科目2;国际象棋岗位:科目2。
 
  教育事业专技岗位:科目1《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科目2《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其中,科目2(《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和科目1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笔试总成绩折算为100分,其中两门科目各占50%。
 
  卫生事业专技岗位:科目1《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科目2《综合基础知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其中,科目2(《综合基础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和科目1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折算为100分,其中科目1、2各占50%。
 
  教育、卫生事业管理岗位:科目1《管理基础知识》;科目2《综合基础知识》两门学科,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折算为100分,其中科目1、2各占50%。
 
  ②骨干人才岗位:教育、卫生事业专技岗位考科目1《学科专业基础知识》。
 
  (2)考核招聘人员
 
  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以考核方式进行,无笔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3.其他说明
 
  (1)放宽开考人数比例的紧缺特殊人才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其他同类别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否则不纳入面试考核环节。
 
  (2)参考教材。《综合基础知识》(北京燕山出版社,2016年11月第1版);《管理基础知识》(北京燕山出版社,2016年11月第1版);《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中国人事出版社,2016年11月修订版);《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15年3月第1版);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无指定教材。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的考生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准考证所设定考场交通路线,以免误考。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专栏、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按规定程序申请查询。
 
  3.资格审核
 
  (1)进入面试人选须由本人携带简章规定的资格复审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到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会议室(九龙坡区科城路71号留学生创业园E栋5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时间待笔试成绩公示时在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资格审查内容及提交材料
 
  大学毕业生(含卫生实用人才):持《面试资格审核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证件(报考教育事业单位专技岗的人员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报考岗位层次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岗位层次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或《报到前获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已通过相应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但相关机构暂未发证书的,须由相关资格证书发放机构出具书面证明)。
 
  岗位设置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出具相应证书或证明(详见简章三(三)6.规定)。卫生实用人才须持人力社保部门或专业门类管理部门所颁发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1份。身份证遗失者须带《户口簿》原件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凡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统一印制、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打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截至2019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一律视作不符合岗位条件处理。
 
  骨干人才(含考核招聘报考人员):须持《面试资格审核表》、本人简历与业绩简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含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人力社保职改部门颁发的职称证。报考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命名名师〉另须提供印证材料或符合报考条件设置相对应的获奖证书。报考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另须提供公开发表的文章,文章需复印封面、目录和刊登文章的页面。
 
  凡以上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项(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另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对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考生还需提供以下印证材料:本单位聘用合同或人力社保部门印发的聘用文件(须有人社部门印章);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社保缴费凭证(须参保地社保机构加盖公章)。卫生有进修、规培经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供进修、规培单位和本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印证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任何一个材料出现虚假或经相关部门对资格认定不通过的,均视作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4.面试
 
  (1)面试比例
 
  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大学毕业生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分岗位(学校、学科)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开考未达到1:3的,按1:2的比例分岗位(学校、学科)确定面试人员;骨干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分岗位(学校、学科)确定面试人员。
 
  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分单位、岗位)确定面试人员。
 
  以上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如出现面试弃权的(弃权须报相关书面材料于考前24小时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达不到招考指标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其中,属紧缺人才岗位的,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经核准放宽比例的岗位以及无法递减的岗位(含紧缺特殊人才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者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同类别岗位拟聘人员最低分,否则取消资格。
 
  (2)面试内容及分值
 
  ①公开招聘人员
 
  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财务”、“建筑”、“档案管理”和“校医”岗只进行结构化面试。音、体、美、川剧以及杨家坪小学语文和谢家湾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增加专业能力测试。教师岗位面试分值:说课考核60分+结构化面试40分;音、体、美、川剧以及杨家坪小学语文和谢家湾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分值为:说课考核50分+结构化面试30分+专业能力测试20分。结构化面试包括社会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内容,说课以本专业教材为主要内容。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包括综合知识、卫生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1:1)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不能确定,则按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再有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②考核招聘人员
 
  依照岗位指标按面试考核分数由高到低选取,考核总分值为100分;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不予以聘用;若出现相同分数,则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和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等在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www.cqjlp.gov.cn)、“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专栏、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5.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统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6.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完成体检或考察环节后,放弃后续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
 
  7.公示。拟聘人员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聘用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其他应公示事项,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8.聘用及相关待遇。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按时报到者,以及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所对应的毕业证的,且在规定时间内未经同意延迟报到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可根据人才类别条件要求享受相关住房补贴、安家补助、人才公寓及人才购房等相关人才政策。相应政策可关注“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实时掌握和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
 
  聘用人员需在九龙坡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提出调离或解聘的,一律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并按照与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纪律要求
 
  在区委编委领导下,本次公开招聘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区委编办、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协助共同实施。
 
  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纪的招聘对象取消其聘用资格。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本简章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招考服务咨询电话:61968919、61968953、61968952(区人力社保局),68780244(区教委),68789947(区卫生健康委)
 
  技术咨询电话:61968953、15802306128(区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九龙坡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九龙坡区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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