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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季度荣昌区面向“大学生村官”择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8-02-05 14:30:42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一季度荣昌区面向“大学生村官”择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荣昌区2018年一季度面向“大学生村官”择优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荣昌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荣昌区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择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荣昌区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大学生村官”择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荣昌区2018年一季度面向“大学生村官”择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荣昌区2014年选派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各个环节公示信息详见荣昌区人力社保局(http://hrss.rongchang.gov.cn/)招录招考栏。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咨询电话:46773431。
  3.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持毕业证、身份证、服务期满考核结果证明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1份,一寸证件照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4.报考条件:详见附件一(岗位一览表)。
  5.资格审查。由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报名表》。
  六、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列为考试考核对象,此次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考务事项请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
  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专业实作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不超拟招聘人数(9人),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由荣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拟聘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研究确定具体聘用事业单位岗位,再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信息发布
  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考核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总成绩公布、体检等有关事宜,将在荣昌区人力社保局(http://hrss.rongchang.gov.cn/)网上发布,届时不再单独通知。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致电荣昌区人力社保局咨询。咨询电话:023-46773431,联系人:清老师。
  本简章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附件1:荣昌区2018年一季度面向“大学生村官”择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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