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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彭水县定向招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6-09-06 08:42:55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重庆彭水县定向招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发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本次招聘名额23名。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9日上午9:00-11:30在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事业人事科。其中采取考核招聘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余参加公开招聘形式招聘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用书,综合基础知识可参考2016年重庆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定向择优招聘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我县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23名。面向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招聘2名、三支一扶大学生19名,考核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1名和三支一扶大学生中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名,由县人力社保局定向择优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招募到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自愿在彭水自治县工作5周年以上;
  5.服务期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6.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9日上午9:00—11:30在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事业人事科。
  联系电话:023—78496838。
  2.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填写好的《彭水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内容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交报考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村官和考核招聘的报考单位填写具体招聘单位,其余招聘的报考单位统一填写为乡镇下属事业单位)。
  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我县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结果(以县人力社保部门文件为准)。
  3. 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9月9日下午2:30-5:00在报名点确认报考单位及岗位后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
  其中采取考核招聘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余参加公开招聘形式招聘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综合基础知识》采用市人力社保局发行的考试大纲 。
  考核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
  公开招聘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Х50%+《面试成绩》Х5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除外),经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在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网址:http://jrs.psx.gov.cn/index_67.html)。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拟聘用人员须按期将个人档案提交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不按规定时间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聘用时考生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未满服务期限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彭水自治县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及岗位一览表
  2.彭水自治县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及岗位一览表
  3. 彭水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