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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3-07-29 00:16:11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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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北京市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工作部署,现将我委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3月27日至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职位、地点及联系电话


  (1)复审职位: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城乡规划管理职位


  北京市规划监察执法大队规划监察执法职位


  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职位


  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管理职位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东城分局城乡规划管理职位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西城分局城乡规划管理职位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海淀分局城乡规划管理职位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丰台分局城乡规划管理职位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石景山分局城乡规划管理职位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门头沟分局城乡规划管理职位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通州分局城乡规划管理职位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顺义分局城乡规划管理职位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昌平分局城乡规划管理职位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平谷分局城乡规划管理职位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密云分局城乡规划管理职位


  (2)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人事处810房间;


  (3)联系电话: 88073161、88073166、88073168。


  三、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


  (4)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第(1)(2)(3)条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在读最高学历期间所获得的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由于未通过资格复审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京外“985”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可将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发送传真至010-68030564,并通过资格复审联系电话予以确认,待面试时备齐原件进行复核。


  (3)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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