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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森林公安民警公告

2013-06-10 00:07:35 字号: | | 【 打印 】

为适应首都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和森林公安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以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就森林公安民警招录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干部德才兼备标准,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严格要求、积极稳妥地进行。

二、招考职位和范围

报考职位: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民警 3名

本次招录森林公安民警用于补充松山森林公安派出所人员紧缺,工作地点为:延庆县松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三、招考对象

(一)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应届及其它公安警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法律、刑事侦查、治安管理、无线移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公安管理、森林防火、文秘、经济、林业等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三)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四、招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2、热爱森林公安工作,能吃苦耐劳,恪尽职守,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能在基层派出所服务5年以上,愿为保护首都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符合录用人民警察基本条件。(见附件1)

(二)文化、身体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30岁(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3、身体健康,经公安医院检查符合条件。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见附件2)

4、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见附件3)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通过市人事局人事人才网和园林绿化政务网发布招考公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薄(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及在校期间成绩单、《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见附件4)

报名地点: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西城区北三环裕民中路8号北楼503室)

报名时间:2007年4月17日—18日

(二)资格审查。由园林绿化局人事处和森林公安局根据招考职位的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具体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袁士勇  王秀瑛

联系电话:6205244-3507或1514

详情请登陆www.bjp.gov.cn或www.bjyl.gov.cn

 

附件: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附件1.doc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附件2.doc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附件3.doc

北京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 附件4.xls

2007-04-11

 

北京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附件下载.rar 北京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附件下载.rar (18.9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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