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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二次公告

2013-08-15 16:01:13 字号: | | 【 打印 】

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

2011年5月24日,根据工作需要,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网站同时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9名。经6月2日至3日两天现场报名,目前尚有部分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公告规定比例。为此,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再次发布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务实,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6年6月2日以后出生);

(五)除巡查员岗位外,其他岗位要求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六)符合报考岗位任职条件,具有报考岗位所需工作能力。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自行从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网站(www.bjnsbd.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2011年6月10日上午9:00-11:00,到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乡船营村100号)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在报名表右上角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领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4.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乘车路线:乘坐公交982、528、913及运通113路等到北四环四海桥北站下车即可。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同一职位报名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职位。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的分数,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为3:1。

(三)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四)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有关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的具体安排将通过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考生及时关注。
五、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88028066转314或316


附件:
1.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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